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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健全外出务工人员全周期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4-07-04 17:23 来源: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保障工作,为广大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现就健全外出务工人员全周期服务保障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保障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外出务工人员所需所盼,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建立健全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外出务工人员全周期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优质公共服务,努力让外出务工人员求职有门路、务工有岗位、培训有渠道、留返有关爱、权益有保障、创业有帮扶、成长有通道,广泛凝聚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市的强大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务工人员信息摸排机制

1.建立信息台账。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半年开展1次外出务工人员基本信息更新调查(脱贫劳动力每季度更新1次),精准掌握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个人特长、就业愿望、务工地点、从事行业、培训需求、创业愿望等情况,分类建立“有外出务工意愿、常年在外务工、有返乡创业意愿”三类人员的基础信息台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强区域联络。依托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域外劳务基地联络处、驻外农民工服务站点等,加强对所辖区域巴中籍乡友的联系走访,指导在外务工人员通过“四川e就业”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积极参加就业信息网络调查,动态掌握务工人员就业失业状况、务工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3.掌握务工动态。依托“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对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全周期实名制管理,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流向,分析就业变化趋势,为精准化服务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数据信息支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市统计局〕

(二)健全务工人员就业服务机制

4.强化职业指导。组建职业指导专家团队,加强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有外出务工意愿的人员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加强对新成长务工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和跟踪指导,及时帮助解决职业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强化技能培训。深入推进“技能巴中”建设,大力推行群众点单、人社派单、学校接单、就业订单、全程管单“五单”培训模式,充分满足务工人员多样化、便利化的培训需求,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对参加技能培训或身怀技能的务工人员,及时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及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6.强化岗位推荐。充分利用公共招聘网、直播带岗平台和各级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载体,发布域内外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常态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下乡进村活动,每年提供 1 万个以上岗位信息,为有就业需求的外出务工人员至少推荐3 个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7.强化招聘对接。深入实施“10+N”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定期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活动,多频次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引导有外出务工需求的人员跨区域转移就业,每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20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三)健全务工人员出行保障机制

8.优化证照办理服务。深入实施证照办理便捷行动,结合外出务工需求,及时为巴中籍外出务工人员办理身份证、出国(境)证件等。在春节前后开辟“绿色通道”,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证件和各类证明办理便捷服务。进一步完善外出务工人员落户政策,推动外出务工人员进城落户。〔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

9.做好健康体检服务。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健康宣传教育,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免费提供婚前、孕前检查,为符合条件的女性务工人员提供宫颈癌、乳腺癌等检查。督促用工企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务工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筛查,避免发生重大职业健康事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10.提供交通出行服务。强化外出务工人员往返的交通便捷服务,实施春运“暖冬行动”,抓住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返岗时段,开通外出务工人员购票绿色通道,靠前提供交通出行暖心服务。春运期间适时组织返乡返岗专车、专列(厢)、包机服务,助力外出务工人员安全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11.指导融入城市生活。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积极为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提供服务保障。引导务工人员积极参加务工地举办的技能培训、就业招聘、文体赛事、社会公益等各类活动,不断推动外出务工人员市民化进程。〔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四)健全务工人员暖心关爱机制

12.关爱留守人群。建立留守人员常态化关心关爱机制,实施 “童伴计划” “希望工程”等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亲情关怀、爱心呵护等服务,保障留守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帮助留守妇女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为有需求的留守妇女提供居家灵活就业服务。持续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留守老人提供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13.常态走访慰问。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及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常态化走访慰问机制,在元旦、春节、中秋等节假日期间,赴市内外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开展走访慰问,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的情感联络。进一步健全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家庭关爱机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特殊困难。组织召开返乡人员座谈会、乡友会等,传达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14.加强维权救助。分区域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服务机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导、法律建议等法律服务。建立完善外出务工人员维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拖欠、劳动纠纷和伤残伤亡案件。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允许务工人员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三权”。〔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15.便捷社保转接。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捷服务,确保市内外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方便顺畅。强化社保政策宣传,引导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大限度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对已经返乡且有劳动能力鉴定需求的外出务工人员,提供跨区域劳动能力面检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16.畅通异地就医。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覆盖范围,通过简化手续、先备案后补证明等措施,推进电话、传真、网络、手机APP等备案查询方式,提升外出务工人员群体备案覆盖率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可及性。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覆盖范围,简化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医结算。〔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支持购房置业。将符合条件的市内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购房置业,对在市中心城区(包括巴州区、恩阳区和巴中经开区)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规定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健全返乡就业创业帮扶机制

18.加强回引宣传。积极引导有返乡意愿的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利用元旦、春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契机,召开坝坝会、乡友会、恳谈会等,介绍家乡发展变化、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开展返乡人员游园进企、培训提能、考察选项、创业帮扶等措施,回引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19.支持返乡创业。全面落实《巴中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以县(区)为单位,建立返乡入乡创业联盟或协会,鼓励在外务工人员回归家乡创业兴业,按需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金融信贷、创业孵化、创业奖补等创业服务,积极落实场地租赁、创业奖补、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兴业、参与发展、建设家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20.帮扶就近就业。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畅通本地企业用工和返乡人员信息高效对接渠道,促进返乡人员高质量充分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低保家庭成员等实现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六)健全务工人员成长发展机制

21.强化典型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构建外出务工服务工作宣传矩阵,常态开展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保障优惠政策宣传,强化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等先进典型事迹报道,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外出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巴中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团市委、市妇联〕

22.强化成长激励。大力开展务工人员职业技能赛事活动,为务工人员搭建展示技能、创新提升的竞技交流平台,激励引导广大务工人员勤于钻研技能、练就过硬本领,立足自身岗位追求卓越、奉献社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23.强化培育培养。保障外出务工人员民主政治权利,重视从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吸纳外出务工人员中的能人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大力营造关心关爱外出务工人员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全周期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政府牵头揽总、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全周期服务保障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和域外服务“4+1”外出务工服务网络,各县(区)要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在巴中籍外出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驻外农民工服务站点,靠前为在外务工人员提供常态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保障。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经费保障,将此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考核合格的驻外农民工服务站点,按照每年每个2万元预算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全周期服务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附件:巴中市外出务工人员全周期服务保障责任分工表


巴中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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