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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8-23 10:37

政策文件:《关于转发<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2022年816《巴中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巴人社发〔20228)文件(以下简称《通知》,主要从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就业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就业创业支持企业赴外招工引才支持校企合作招工引才加强项目奖补支持创业等六个方面对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支持企业吸纳就业《通知》明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至2022年底。

二、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就业《通知》明确2022年起每年在全市开发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吸纳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尤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就业创业。《通知》明确对符合《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巴府办规〔20227号)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巴州城区、恩阳城区和巴中经开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实施购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每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支持企业赴外招工引才。《通知》明确支持纳入巴中市人民政府企业培育培优四百计划的重点企业自主或参加市、区县春秋两季统一组织的赴市外高校、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招工引才活动,对成功招引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按每招引1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人才招引工作补贴,按照财政事权和属地原则,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将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纳入智汇巴中·才领未来赴高校专项引才范围,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百千万引才工程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对服务在产业园区(企业),编制挂职能部门的引进人才,可设立特设岗位,破解引进人才岗位瓶颈。

五、支持校企合作招工引才。《通知》明确对与我市企业(在我市注册、生产经营)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企业成批(20人及以上)输送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按每输送1300元的标准,给予招工引才奖励,按照财政事权和属地原则,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

六、加强项目奖补支持创业。《通知》明确对新设立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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