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6-05-19 10:13 来源:就业促进科 作者:adin

 

巴人社函〔2015172

 

巴中市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

对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号建议答复的函

 

蒲忠川代表:

您提交的第30号提案《关于建立巴中市回乡创业园的建议》已收悉。我局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开展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现对我市建立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优惠政策和建设情况函复如下,敬请予以指正。

一、我市鼓励支持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的具体优惠政策

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是吸引更多创业者创业兴业,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也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2014年市政府提出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并得到了省人社厅批复同意,我市正式启动了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巴中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发〔201419),该文件从创业准入条件、税费优惠、缓缴社会保险费、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免费创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奖励等八个方面扶持就业创业的政策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并提出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各县(区)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创业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专家团队、建立创业项目库、培养创业师资、建设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者的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和创业宣传、奖励创业典型等,特别是在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方面,明确规定,各地要依托现有开发区、工业园、专业化市场中已创业成功的优秀企业,或利用闲置的厂房、场地等设施,按照政府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经营管理、投资融资、市场开发等孵化服务。2015年底前,各县(区)至少建成2个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引导各创业主体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兴业,为其提供三年的办公场所及办公配套设施,具体标准为:第一年租金全免,第二年按租金标准的20%收取,第三年按租金标准的50%收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为创业人员提供实训、孵化服务,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园的,给予业主单位20万元奖励。同时对外出务工回乡创业人员制定了专门的创业奖励政策,规定各地按实际投资额分别给予项目业主一次性奖励:投资额50—100万元、吸纳就业30人以上的,按当年形成地方财力的30%予以奖励;投资额100—200万元、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按当年形成地方财力的35%予以奖励;投资额200—500万元、吸纳就业80人以上的,按当年形成地方财力的40%予以奖励;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超过100人以上的,按当年形成地方财力的45%予以奖励。

二、当前全市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进展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建立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的目标要求,目前,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均已完成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选址和设计工作。市残联打造的柳津桥国际城残疾人创业园已初具规模,经开区规划的20万平米小企业孵化园已建成5万平米并配套到位,现已成功入驻龙海威电气、金典文化传媒等企业;巴州区正在选择打造创业商街;通江县已完成1个创业孵化园、2个示范园的选址和设计;恩阳区的明阳小微企业创业园已入驻企业3户,吸纳就业73人;南江县东榆工业园和红叶广场的两个孵化基地已经吸纳41户创业者入驻创业,带动197人就业。

三、对下一步抓好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带动创业的几点措施

一是抓好督导落实。认真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各地对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力争2015年底前,各县(区)至少建成2个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目标。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入园创业。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载体和对外开放合作、招商引资、老乡联谊会、恳请会、在外人员返乡高峰期等契机,继续加大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特别是农民工创业。

三是积极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坚持从快、从高、从优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和措施,让各类创业者最大限度享受到政策实惠,通过政策扶持,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营造全民创业兴业的良好氛围。

以上回复意见妥否,敬请斟酌,希望你继续对全市创业就业工作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以进一步推动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良性健康发展。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721

 

(联系人:彭恒熙;联系电话:0827-526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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