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4-01-08 10:31 来源:人专科

巴人社办发〔20241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人事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把继续教育工作纳入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职责,逐步实现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终身学习的目标。

二、扛牢主体责任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公需科目学习主题,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继续教育基地学习。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具有培训教育职能的行业商会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推荐、开设专业科目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学习。用人单位要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利用业余时间或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三、强化结果运用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学时的三分之二。国家和省行业主管部门规定高于上述学时的,从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条件。每年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在登记证书的考核验证专页签署意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本年度规定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违规确定为优秀的,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和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时不予认可。本年度各类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截至当年1231日,次年11日关闭上一年度学习通道;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的,学习时间截至申报材料收审前

四、抓好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相关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进行通报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继续教育统计制度,对本区域、本行业继续教育人数、时间、经费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每年1231日前将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情况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27-5266285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