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昌县坚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助推发展、服务民生的关键支撑,统筹推进“四治融合”工作模式,人民群众在人社领域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提升,平昌县2018—2022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服务保障农民工先进单位。
凝聚“共治”之力。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会商、案件培训、办案监督、应急处置、社会公布等制度,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将维护劳动关系、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对县级部门、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汇聚齐抓共管强大工作合力
构建“善治”格局。以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双赢”为导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关系常态巡诊、专家会诊、跟踪复诊“三诊”活动,督导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等规章制度,“点对点”为企业梳理援企稳岗、社保缓缴等惠企政策,今年来指导用工单位42家,审批平昌海天水务、兴壹城房地产综合计算工时制52人,依法对16家劳务派遣企业进行年终核验,企业依法用工水平切实提升。
彰显“法治”威严。深入开展“底数全掌握”春季行动和“制度全覆盖”夏季行动,实现新开工在建项目“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工资专账直发”四个100%;坚持做到预防在先、处置在前,2024年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件,涉及劳动者32人金额313万元;受理欠薪线索628条,立案4件,为725人追发工资等报酬1153.476万元。
培树“自治”新风。持续深化基层矛盾纠纷调解阵地建设,指导34个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并配备落实专兼职调解员,形成多元融合、多方合力的劳动争议化解格局;在平昌经开区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设4个二级企业调解组织,做到“机构名称、组成人员、受案范围、管理模式”四个统一,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园区),大事不出镇(部门),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