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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公示

2024-06-14 16:16 来源: 规划财务科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机构),成立于2010年10月,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内设“2室16科1办1院1队5中心”,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科、养老与工伤保险科、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与仲裁科、社保基金监管(内审)科、农民工工作科、信访科、人事科、表彰奖励和人事档案科、机关党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农民工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

4.社会保险费政策制定、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负责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务经济的发展,组织协调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输出,组织劳务培训,建好劳务基地。

9.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0.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末共有财政全额供给在编人员148人,较上年度减少1人,其中:公务员42人,参公事业人员58人,机关工勤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共计4459.09万元。其中:2023年市本级预算资金3676.77万元,中省资金下达资金782.3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支出445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57.0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38.68万元,项目支出1263.3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完善了《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对单位的日常财务工作进行了规范,对资金业务相关人员的职能职责进行了界定,对日常办公、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维、后勤管理等报销程序进行了规范,对经费报销管理程序及标准进行了统一,单位各项经费支出有章可循。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财经政策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据职能职责积极谋划,确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推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2023年我局对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执行管理情况、支出绩效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推动部门绩效管理水平提升。

(三)综合管理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2023年末,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664.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4.59万元,占39.83%;非流动资399.75万元,占60.17%。

2.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严格按照《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采购,2023年共计采购办公设备、家具用具7.86万元,年度内政府采购执行率达100%。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6.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72.97%;公务接待费7.1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7.03%。

4.资产管理情况。为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管理制度》。

5.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对预决算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6.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本单位没有待偿还的债务,没有待回购的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项目。该项目是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0号)文件精神,启动实施的重点工作。主要用于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经办服务,维护参保群众个人权益。全年专项清理老农保人员1.18万人,归集基金6亿元,实现社保费收入14.89亿元,每人每月提高基础养老金18元,按时足额发放待遇9.93亿元。

(2)社会保险权益管理经费。该项目是为推进我市参保群众个人权益维护工作开展、落实社会保险各项政策,启动实施的重点工作。全年代缴12.43万名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全省信息系统下发数据实现动态清零,完成省定民生实事年度目标。

(3)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标准化建设经费。该重点项目主要用于建设信息化的规范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主要用于按国标完成档案管理设施配备,开展对县区业务指导,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确保社保档案管理的安全可靠。

(4)工伤保险预防工作经费。该项目主要用于指导并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2023年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收统支,启动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打造示范企业10家,建设6个社区文化长廊,实现事故发生率、基金支缴率持续“双降”。

(5)社会保险待遇反欺诈防冒领工作经费。该重点项目主要用于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通过开展经办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事件发生,最大限度追回流失基金,充分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6)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经费。该项目重点保障了我市按期按质完成全民参保计划阶段性实施任务。主要用于组织千名干部进千村入万企开展政策宣讲“馨语保”行动,专项核实督办工程建设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全年建设全民参保重点村(居)24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206.1万人,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7)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项目经费。该项目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省市脱贫攻坚23个专项扶贫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全市就业扶贫统筹部署、制订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任务,组织实施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工作方案,全面推广“五五”模式,探索构建“五双”服务链,优先组织转移输出、优先推荐就近就业、优先帮扶创业和灵活就业、优先落实公岗安置、优先提供公共服务,兜底安置残疾人、大龄人员、低收入群体、退捕渔民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8)人力资源招募项目经费。该项目是结合国家出台系列“保就业稳就业”政策措施,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招募工作,帮助困难企业和就业群体解决用工难和就业难等问题,充分实现企业与员工有效对接。全年深入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扎实开展“六进校园”“源来好创业”、人社干部“手拉手”等活动,举办就业指导专题讲座、“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招聘会,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成功率、帮扶就业率分别达100%、97.63%,其中四类重点群体“三率”均达100%,位居全省前列。

(9)引导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创业项目经费。

该项目是结合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就业困难重点群体而开展的工作。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创业载体建设。二是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三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10)域外劳务基地联络处建设及劳务服务项目经费。该项目为了深入推进全市劳务基地联络处规范化建设,完善劳务服务流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劳务基地管理,及时对接指导域外劳务服务基地联络处开展劳务服务工作,做好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回引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创业。该项目主要用于市本级建成的10个劳务基地联络处日常工作经费,为巴中籍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劳动维权等服务,使全市农民工不论在何地都能享受到便捷的公共服务,常态开展农村劳动力专场招聘、实用技术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育等专项活动,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活动,通过“点对点、一站式”直达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6.51万人,有力促进全市劳务经济发展。

(11)国、省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培育经费。该项目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情,掀起创新创业的热潮,打造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强劲引擎。该项目主要用于深度挖掘我市优秀创业项目,通过专家指导、培训、包装,成功举办第四届“巴山杯”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天府杯”创业大赛巴中赛区选拔赛,吸引来自各行业领域44个项目参赛,8个项目进入省级复赛,数量居全省前列,巴中市获全省“最美创业家乡”称号。

(12)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经费。该项目是落实国家支持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东西部两地人力资源服务合作、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转移到省外就业、在省内就近就业和在浙江省稳岗就业,从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该项目主要用于对接金华市强化东西劳务协作,组织召开东西部劳务协作推进会,利用协作资金、项目促进就近实现就业数万人,向金华市各类企业输送工人1.2万人,向协作地区转移就业规模稳中有增,脱贫人口就业满意率达到100%。

(13)农民工服务保障及慰问经费。该重点项目在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关心关怀等方面持续用力,保障了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2023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及留守儿童300余人次,发放《巴中市农民工服务保障政策“轻松查”》《致全市农民工朋友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参与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活动,护送农民工返工返岗;开展“天府有爱•创赢未来”北京地区2023年劳务对接活动,与北京地区8家企业达成劳务协作、校企合作协议,有效拓宽全市农民工转移就业渠道。通过各项农民工服务保障举措,切实增强了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14)人事考试考务经费。该重点项目保障了我部门高质量完成各类笔试和面试工作,人才支撑逐步增强。2023年,紧紧围绕“三零”目标和年度工作部署要求,坚持规范考务操作、创新工作举措、务实担当作为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考务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环境。全年共组织各类考试28场次,参考人数约5万人、6.5万科次。考务工作得到了部、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导的充分肯定。

(15)职业技能鉴定经费。该重点项目保障了我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正常开展。2023年,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219场次,9097人取得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技能人才总量同比增长1.8个百分点。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环境、人才培育平台建设,常态开展就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专项整治,深入实施人才引育创新提质行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实现创新突破。

(16)劳动能力鉴定经费。该重点项目保障了我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正常开展。2023年,共组织了7批工伤鉴定5批病残鉴定,共为794名伤病残人员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我单位始终坚持以群众为中心、以伤病为中心、以服务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紧盯“三化”工作目标,在压缩鉴定时限、减少申报资料、优化鉴定流程、提供优质服务上持续发力,实现了让伤病职工少跑路、让鉴定过程少等待、让重伤家属少负担的工作成效。伤病职工的安全感、获得感持续增强,为全市“温暖人社”建设积极贡献劳鉴力量。

(17)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经费。该重点项目保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正常开展。2023年,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普法“大礼包”3万余份,切实提升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根治欠薪跨区域交叉协同检查执法,及时纠正可能引发欠薪的违法违规行为137个,有效从源头减少欠薪问题发生;线下常态开展“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核处集中攻坚行动,累计核处办结欠薪线索1893个,办结率动态保持在100%以上;共查处欠薪案件107件,为 1510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2651万元,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8)仲裁办案专项工作经费。该重点项目保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正常开展。2023年,共立案受理并办结劳动争议案件113件,涉及金额586.73万元,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另,案外调解159件,作出不予受理31件,接受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顺应调解仲裁事业的新发展和新趋势,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力维护了我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19)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云资源服务经费。该重点项目全速加快我局信息化系统建设。2023年,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 98 个,惠及123 万人,发放金额25亿元。有效解决了财政补贴发放数目不清,项目不明的问题,预防了微腐败,推进了社会治理现代化。

(20)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专项经费。该重点项目保障了我部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规范整理公务员人事档案2502卷,并向市委组织部档案中心完成移交,实现了市本级公务员人事档案统一管理。整理新录用、遴选、调动以及退伍安置人员人事档案近300卷,保证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

(2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经费。该重点项目保障了持续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属地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全面完成了自中心成立以来库存12万余份高校毕业生档案的分类整理工作,并对通江、平昌、恩阳学籍档案完成出库及移交工作;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接收的24800余份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的分类整理、系统信息录入及对县区的档案移交工作。并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拓展便民通道,做到人才服务事项一次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2023年,全市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定落实市委“稳、防、拼、创”四字策略,扎实推动“六大提质行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巴中市被人社部批准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示范城市创建单位,巴中市和巴州区、南江县、平昌县被省委省政府表扬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平昌县获评四川省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市人社局被人社部表扬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人社厅表扬为“稳就业重点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全省就业V3.0信息系统应用推进活动在巴中成功举办,就业帮扶、劳务服务体系建设、人社行业党建等工作先后在国、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企业用工保障、“雁归兴巴”计划等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评价结论

我部门按照《2024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自评得分 97.8分。扣分项主要为:

一是部门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程序不够,扣0.2分;

二是部门实施项目支出评价情况按百分制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数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24分,扣1分。

三是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由于收集资料的质量有待提高,扣1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年初预算不够精细完整。我部门将强化财务数据分析,并将财务数据分析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编报、资产配置管理等方面,不断更新项目数据库,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

(二)改进建议:一是按规定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细化量化更加准确;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科学性和执行中的刚性;三是对单位进行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将绩效目标纳入业务工作考核范围。


附件:2024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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