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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3-11-01 09:47 来源: 市就业局

切实加强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四川省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日前,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巴中市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标准、认定考核、动态管理等各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着力推动市级就业见习基地高质量建设发展。

严明认定标准申请认定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必须同时满足七个条件:一是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二是每年可提供10个以上适合毕业生等青年的管理、技术、科研类等岗位,公开公平接收见习人员,见习人员满意率达80%以上;三是有规范的见习场所和设施,有系统完善的见习工作制度、培训计划、考核制度和带教制度,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见习工作,有业务骨干作为见习带教师傅实行带教;四是按规定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五是为见习人员均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六是近两年见习人员平均留用率不低20%,见习人员平均留用期不少于1年;七是近两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接受过责任方为单位的投诉。

二、严明认定流程。市级就业见习基地每两年认定一次,采用自主申报、县(区)初审、市级审核的方式认定。即:符合条件的单位自主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巴中市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县(区)人社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评估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书面审核和现场查验评估,按照《巴中市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考核(评审)表》综合评分,填写评估意见,对通过评审的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就业局。市就业局对各县(区)推荐的见习单位进行复审,根据市级就业见习基地总体布局和见习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复审意见,报请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等部门审核确定,对审核合格的正式发文予以公布,并统一授牌。

三、严明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进行一次考核。各县(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实地考评、综合评分,将初审合格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相关资料报市就业局。经市就业局复审后,报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等部门审核确定,对考核合格的,继续认定为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对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不再认定为市级就业见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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