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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2020-06-10 08:58 来源: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规划财务科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20〕16号)于2020年6月1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部门2020年度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市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失业、社会保险等基金支付监督管理;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配、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务经济发展、组织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参与人才管理等。2020年度重点工作:(一)促进全民创新创业。深入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就业扶贫、东西部劳务协作,深化“一企一策”服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二)推动社保全民覆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2%以上。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待遇计发工作,全面签发“电子社保卡”。(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新增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500人;启动第四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组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900人;招募100名“三支一扶”志愿者到基层工作。(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及时发布全市平均工资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五)强化农民工关爱服务。抓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八大行动”和五大专项行动,强化涉劳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80人,在编在职人员138人(其中:行政人员39人,参公管理人员56人,机关工勤人员7人,事业管理28人,事业专技8人);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2人)。遗嘱补助人员1人。公务车辆3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巴中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巴中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教育支出4.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3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6万元。(数据与附件1保持一致)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099.5万元,比2019年减少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9.5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零。(数据与附件1-1保持一致)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099.5万元,比2019年减少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1万元,占总支出80.4%,项目支出441.4万元,占总支出19.6%。(数据与附件1-2保持一致)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99.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业务费在去年人均水平的基础上压缩5%;二是随着机构改革职能划转项目经费随职能正常划转减少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零。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教育支出4.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3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6万元。(数据与附件2保持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99.5万元,比2019年减少8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公业务费在去年人均水平的基础上压缩5%;二是随着机构改革职能划转项目经费随职能正常划转减少项目经费。(数据与附件3保持一致)
(一)基本支出1688.1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32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37.4万元,绩效工资92.3万元,津贴补贴29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5万元,奖金33.8万元,住房公积金11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5万元,失业保险费1.4万元,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14.7万元,工伤保险费0.7万元。(数据与附件3-1保持一致)
2.商品服务支出355.9万元,其中:办公费56.2万元,印刷费3万元,手续费1.5万元,咨询费5.8万元,邮电费19万元,差旅费72.5万元,维修(护)费22万元,培训费3万元,租赁费7万元,劳务费13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9万元,福利费14.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数据与附件3-1保持一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8万元,医疗费补助4.6万元。(数据与附件3-1保持一致)
(二)项目支出411.4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145.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数据与附件3-2保持一致)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5.9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2.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较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0.4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13.3%,根据预算口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形成。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较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较2019年预算降低3.2%,根据预算口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形成。(数据与附件3-3保持一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零。(数据与附件4保持一致)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数据与附件5保持一致)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10万元,主要是:主要用于计算机、打印机、视频监控设备等通用设备购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中介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时监督检查等购买服务。(数据与附件6和附件7保持一致)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564.48万元。现有公用用车3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1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辆(考试考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20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66万元。(数据与附件8和附件9保持一致)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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