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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跨层级聘用政策咨询

信件编号: 20241012123351369 来信时间: 2024-10-12 12:51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袁****
内容: 尊敬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我是南江县农业农村局的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一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19年12月取得农艺师任职资格,2020年7月聘用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2023年10月晋升专业技术九级岗位。2023年11月取得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2024年8月本人编制所在单位因同事退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出现空缺且无岗位竞聘人员。目前经本人申请、编制所在单位民主测评、研究同意并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向市领导咨询:本人专业技术岗位晋级(专业技术九级晋升专业技术七级)是否受专业技术岗位跨层级聘期限制?是否可以聘用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望解惑答疑为谢!盼回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10-14 11:46

答复意见:

来信人:你好!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经电话与你联系,南江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已与你进行电话沟通解释。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