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729140211903 | 来信时间: | 2024-07-29 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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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李**** |
内容: | 您好!我于2014年5月参加公招考试招聘为恩阳区某乡镇特岗教师,在恩阳区工作了2年,于2016年参加巴州区教师公招考试,招聘到了巴州区某学校任教,在恩阳区工作的两年(2014年9月—2016年8月)工龄未被认定,我咨询了巴州区人社局,答复必须要购买社保才能认定工龄,但是恩阳区2014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全都没有购买社保,联系了之前的学校也不愿意够买在恩阳上班期间的社保,导致两年的工龄一直未被认定。我在网上查阅了很多资料,资料显示社保不是认定工龄的唯一要求,只要有能证明恩阳上班的佐证资料,工龄就可认定(目前我在恩阳上班两年的佐证资料齐全)。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两工龄要通过那些途径、怎样办理才可以被认定,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7-29 18:38
答复意见: 来信人:你好! 你咨询的关于工龄方面的政策,我们通过电话回复的方式与你进行了沟通, 如果在后续办理中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27--5260685。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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