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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农村代课教师的工龄认定和社保问题咨询

信件编号: 20240522090252279 来信时间: 2024-05-22 09:52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岳****
内容: 您好! 我家里人在1990到1995年在本镇村小做代课教师,现以及到即将退休年龄,咨询本市对于当初的代课教师的工龄认定,社保补缴或者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办理,有无具体的政策。 1、如有具体政策,请告知文号。 2、如有处理这问题的具体流程,请告知。 3、如为特殊经办事件,请告知我办理的接洽人以及联系方式。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5-22 17:57

答复意见:

来信人:你好!

   你咨询的问题我们通过电话回复的方式与你进行了政策解答,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随时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27--5267119.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