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让农民工“薪情”无忧过好年

2021-01-20 08:59 来源:巴中日报 作者:蔡永明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春节临近,每一名农民工都希望带着一年辛苦流汗赚来的钱过个好年。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高标准推动落实。1月15日,记者从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积极全覆盖排查整改,强化监察执法、仲裁服务,从严联合惩戒,根治欠薪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全覆盖排查不留欠薪死角


    2020年12月16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督导组,前往通江县某工地就在场农民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是否接入实名制管理系统、是否录入四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就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要求项目方整改。
    去年12月14日,市根治办制发《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检查督查工作方案》,从人社、住建、交通、执法等部门抽调16名业务骨干,组成4个县处级干部带队的检查督导组,集中10天时间,对全市56个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和60个国务院、省政府督办欠薪线索进行“回头看”复核,并暗访了各区(县)推进专项行动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我们以‘发点球’方式通报给部门和相关主要领导,并落实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市根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追缴工资保证金 兜牢清欠底线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制度,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建设单位和施工总包企业均要按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按照我市规定,新开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都要各按施工合同价款3%缴存或担保。”市根治办工作人员介绍,当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如果责任单位无力支付或拒不支付,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程序在保证金限额内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并责令责任单位在动用之日起30日内全额补足,拒不补缴的单位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我市结合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巴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及使用台账》,对未及时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进行约谈和催收,共追缴工资保证金2亿余元,进一步兜牢了清偿欠薪的底线。

    保障工资支付 从严联合惩戒


    去年10月,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举报称,青海山与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拖欠25名劳动者工资合计68751.64元。经调查,巴州区人社局责令该公司在2020年11月10日上午10时前全额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公司未履行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2020年12月24日,巴州区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我市公开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信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一点投诉、全市联动处理”工作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共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87件,其中立案处理9件,为558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515万余元。同时,对小额简单案件采取微信调解、电话调解、网上调解、远程视频庭审或书面审理,对重大集体争议案件采取快速立案、优先审理、“三方”合议处理,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40余份,调解仲裁案件148件,为153名劳动者兑现经济补偿、工伤保险待遇等共计707万余元。对于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企业,从严联合惩戒,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起,将2家欠薪企业及责任人纳入“黑名单”联合惩戒,对违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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