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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30分钟办结”制度(试行)》政策解读

2022-05-18 14:21 来源: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文件:《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30分钟办结”制度(试行)》

为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减时限、减材料和优化流程,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30分钟办结”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试行)》),2022年5月18日起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30分钟办结”制度适用范围?

《制度(试行)》适用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包含“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共5类21项。《制度(试行)》印发前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按照原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办理。

二、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一)时间更短。实行“容缺+承诺+核查”方式取得《许可证》的时限,从法定最长90天办结到“30分钟办结”的转变,避免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来回跑路,减少因现场核查耗费的办理时限。

(二)材料更简。对现有118项申请材料进行梳理,确定21项非核心材料可按照“容缺”受理方式办理。由符合申请“容缺”办理的行政当事人填写《容缺办理申请书》,与申请材料一并交市民之家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受理。

(三)流程更优。将现场核查环节后置,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及《承诺书》,行政审批人员现场审核资料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核通过予以行政许可批复并发放相关《许可证》,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完善资料后再进行申请。

三、实地核查的内容?

对原行政许可申请中需要实地核查的事项、容缺承诺事项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审查的标准逐项核实。符合承诺的,发放《验收合格通知书》;不符合承诺的,发放《验收不合格通知书》,依法撤销行政许可,收回行政许可批复(含《许可证》)。

四、实地核查前申请人是否能正常开展业务?

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批复(含《许可证》)后,即可正常开展业务。在实地核查后,通过核查的准许其继续按许可事项开展相关业务;未通过实地核查的,收回行政许可批复(含《许可证》),实地核查前开展的业务作为通过虚假承诺取得行政许可批复(含《许可证》)违法开展进行处理,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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