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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和
巴中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1-06-18 17:56 来源: 就业科

关于印发《巴中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和《巴中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近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巴中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和巴中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就业和失业登记的职责、范围、渠道、流程以及《就业创业证》使用管理进行了明确。

一、出台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加强就业和失业管理,支持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人社部、省人社厅相继出台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4号),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巴中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和巴中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是扩大了就业和失业登记范围。就业登记方面,将“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首次纳入登记范围,同时明确将社会保险、市场监管以及劳动用工备案数据进行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登记范围。失业登记方面,细则将人员类型由原来的“城镇劳动者、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和其他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扩大至所有“城乡劳动者”。此变化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放宽了就业失业登记的年龄。就业失业登记由原来的“16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细化放宽至“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是明确了失业登记的渠道。与省上新的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相比,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就业失业登记的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线上为“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失业登记)。线下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点

四是优化了就业失业登记的流程。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通过自行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失业登记)线申办实现全程网办也可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点线下办理。在申请材料方面,细则明确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实行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取消了营业执照、参保证明等材料;失业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取消了各类失业状况相关证明最大程度便企利民

五是就业创业证的类别和管理。《就业创业证》分纸质证和电子证细则首次对电子《就业创业证》的法律效力、使用范围进行了规范,明确电子证与纸质证具有同等效力,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方式查询或下载电子证,极大方便了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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