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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公示

2023-06-16 13:46 作者:行政审批科

序号

事项名称

承诺内容

承诺要求

违法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诺方式

承诺事项监管细则

备注

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信用承诺+申请材料容缺承诺

 

1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签订《信用承诺书》;

2如有容缺资料的后置审查等内容进行承诺,签订《容缺办理申请书》。

 

通过虚假承诺取得《许可证》或批复并开展相关业务的,为违法开展业务,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

 

书面承诺

业务科室要加大对许可事项的日常监管,许可期满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延续的,许可期满后不再延续。对许可事项中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各项办学类型进行年度审核,在一个年度内未开展办学的,对该办学类型予以取消。

 

2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3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地址、层次、类别、举办者(负责人)等变更审批

4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延续审批

5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审批

6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

业务科室要加大对许可事项的日常监管,许可期满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延续的,许可期满后不再延续。

7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8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终止经营活动书面报告

9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含新增业务、新设公司、分立、合并)许可

10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变更审批

1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审批

12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书面报告

13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异地备案

14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

15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

16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意见和制度方案异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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