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就业创业培训在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明确就业创业培训在线监管的范围。《办法》明确,凡组织就业创业补贴性培训必须通过“巴中市就业创业培训市级视频汇聚平台”接入“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实现与“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运行顺畅、回溯完整、精准监管。全市开展就业创业补贴性培训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在线监督管理范围。
二、明确就业创业培训在线监管的内容。一是明确在线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负责就业创业培训在线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督导调度、协调指导等工作,各级农民工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地劳务品牌、返乡创业培训项目的在线监督管理,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除劳务品牌、返乡创业培训以外的其他职业培训项目的在线监督管理。二是明确在线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在线监督管理重点是监管核查培训机构、专业、教师的资质是否合规有效,班级信息、教学材料是否规范完整,学员身份是否准确、完整、合规,培训过程是否与教学计划一致,教学过程是否严格按时考勤,学员培训课时是否达标,监管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内容。三是明确在线监督管理的具体流程。培训机构在开班前登录“四川就业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完善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等基本信息,填报开班计划申请,待业务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再完善教学场地等信息,提交开班确认。经审核通过后,培训机构开班并同步开启监控设备,培训过程中通过考勤机等方式考勤。业务经办机构通过“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核查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培训考勤监管,通过“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对培训情况进行在线远程抽查或回放视频抽查,凡发现参训学员未正常参训的直接扣减课时。培训机构完成教学任务后组织结业考试考核,业务经办机构在培训班次结业前筛选不少于10张视频截图,存入监管报告。培训机构可通过“巴中市就业创业培训市级视频汇聚平台”及时下载并保存各培训班次的视频资料,保存时间至少5年。业务经办机构每年对培训机构的软件资料、视频资料保存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5%。
三是明确就业创业培训的补贴申报。《办法》明确,培训机构根据“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自动生成的监管报告,核实培训合格人员情况,在线提交培训结业申请。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农民工服务中心根据监管报告据实核定结业合格人员。培训机构根据结业合格人员申报培训补贴,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农民工服务中心根据培训机构申报的结业合格人员名单及线下抽查核查情况综合核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
四是明确就业创业培训在线监管的要求。《办法》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全力推进就业创业培训在线监督管理工作落地见效。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统筹分配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农民工服务中心、培训机构登录使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平台”“四川就业培训机构管理平台”的账号、密码、权限,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农民工服务中心应安排专人推广应用有关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能力,严防数据信息外流泄露。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