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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创业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05-22 17:34 来源: 市就业局

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查询和选用创业项目资源,日前,巴中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巴中市创业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为总则、项目征集与评估、项目发布与更新、项目选择与保障服务、附则共五章十五条。

一、明确创业项目库的含义及建设方式。《办法》明确,创业项目库是指依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建立集征集、发布、管理创业项目于一体的功能模块,供城乡劳动者查询和选用的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创业项目库按照市级统规统建、县(区)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共用的基本原则规划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创业项目库规划建设、项目评估、录入更新、推广应用、奖补兑现等工作。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共同征集创业项目。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巴中经开区人社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初审、上报本地创业项目,宣传推广全市创业项目等工作。

二、明确创业项目的征集与评估。《办法》指出,创业项目坚持社会征集与政府购买相结合,遵循自愿提供、产权明晰、有偿服务的原则,重点面向科研机构、商会协会、投资机构、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创业孵化指导团队及创业成功人士等各类主体征集。征集的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政策,符合巴中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投资少、效益好、风险低、见效快,有较大的市场和投融资需求,股权和知识产权清晰,有利于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兴业、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定期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对征集的创业项目由进行集中评估,择优纳入创业项目库。

三、明确创业项目的发布与更新。《办法》指出,经征集采用的创业项目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公开发布一是统一制作项目编号,分类录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创业项目库栏目,方便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查询与选用。二是在公共创业服务窗口设置创业项目展示区,通过展板等形式常态展示创业项目信息三是通过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创业展示会、项目洽谈会等方式进行创业项目推介服务。《办法》明确,建立创业项目定期更新制度每年更新一次,对有违法、违规等情况的创业项目或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一经发现及时清除。

四、明确创业项目的选择与保障服务。《办法》明确,城乡劳动者可自主选用公开发布的创业项目,承担投资和经营风险。被征集入库的创业项目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被选用,经县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后,在项目提供方指导下,在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项目提供方2000创业指导补贴,同一项目享受创业指导补贴不超过5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征集、评估、发布、后续跟踪等工作机制,并落实专(兼)职人负责,以确保工作开展的制度化、常态化。

本办法自20236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创业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人社发〔20122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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