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907155011138 | 来信时间: | 2023-09-07 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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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杨**** |
内容: | 领导您好: 我父亲2022年患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被评为二级残疾人,也没有任何工作能力。目前,他已经57岁,不知道能否提前领取养老金呢?什么情况下能够提前领取养老金呢?如果能够领取,则如何申请和需要哪些材料呢?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09-07 17:39
答复意见: 来信人:你好! 根据2014年4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第七条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目前,尚未出台关于残疾人员提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政策。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