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622145042684 | 来信时间: | 2023-06-22 1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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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杨**** |
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档案2年期满后应该怎么处理?是否可以继续寄存在人才中心?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怎么办理?盼您的回复,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3-06-25 11:59
答复意见: 来信人:你好! 根据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负责管理,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属于永久保存档案,不存在两年期限的说法。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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