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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选聘盖章问题

信件编号: 20220808113053973 来信时间: 2022-08-08 11:53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在外工作的一名巴中人,才看到巴中市每年有选聘,错过了今年的,但想提前了解一下对明年的做好准备,但对盖章处有疑问如下: 单位简介:2019年通过四川省省直事业单位公招进入单位(人二处),我单位(人二处)原本是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后2021年单位改革组建都发中心,根据川编发〔2021〕29号文件,改革后都发中心为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独立法人、副厅级、具有自主人事管理权限),我单位(人二处)即变为都发中心内设机构(非独立法人、依旧保留正处级)。 查看了一下今年报名表盖章处,我咨询了下我单位人事科,说如盖章需要咨询巴中相关部门要求来盖章,想了解一下按照巴中市要求“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所在事业单位人事管主管部门意见”两处盖章”我单位该如何盖章?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2-08-12 13:54

答复意见:

来信人:你好!

     来信收到,现回复如下:

     按照管理权限,事业单位选聘,是由用人单位根据用人需求上报计划,人社组织部门收集完计划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您反应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是指您本人编制所在单位和编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盖章。若还有疑问,可咨询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联系电话0827-5269672。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