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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放咨询

信件编号: 20220630165046534 来信时间: 2022-06-30 16:46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金****
内容: 领导您好!来信是想帮我弟咨询一下档案存放的事宜,望各位领导能帮忙解答疑惑,谢谢!我弟高中就读于通江县实验中学,高三未毕业时(未拿高中毕业证)进入成都大邑县四川文学文轩学院就读成人大专,于2016年毕业,但毕业后学校未提及档案一事,我弟也就未进行过档案转移相关事宜。此次通江事业单位招考报名要求填报档案存放地点,经网上查询,没有我弟的任何档案信息,遂打电话咨询了通江县人才交流中心和成人大专大学学校老师,老师称档案还在学校,没有进行转移,故想咨询各位领导,如果我弟通过了事业单位考试进行档案调动转移,他现在学校里面的拿那一份档案是否还有效,如果无效,怎样进行档案的重新处理,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2-07-01 17:46

答复意见:

来信人:你好! 

    来信收到,现回复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规定,学籍档案只能由组织、人社部门或授权的单位才能保管,严禁个人自带和保存。鉴于你弟弟现在学籍档案的情况,让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往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档即可。如果考取事业单位后,其档案自人才交流中心调往相关部门。
   巴中市人才交流中心业务办理,可关注“巴中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专题专栏”,详细阅读“办事指南”,了解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新路径、新方法。市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827-5266033。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