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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咨询

信件编号: 20220513153607115 来信时间: 2022-05-13 15:07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张****
内容: 您好!我父亲的户籍为巴中市巴州区凤溪镇,2023年2月25日年满60周岁,目前在老家有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现在在浙江省宁波市务工,自2018年至今也在宁波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23年2月就到退休年龄了,他在宁波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入老家农村医疗保险吗?可以转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什么时候办理,以后领取养老金基数如何确定?如不能转入,在宁波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怎样处理?望回复为盼!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社保局    答复时间:2022-05-16 11:37

答复意见:

来信人:你好! 
    你咨询的关于你父亲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事项已收悉,现根据政策复如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之间可以相互转移。 
    1.企保转居保。当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岁),经参保人本人申请,可由企保转移至居保,转移后居保记录原企保参保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2.居保转企保。只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依据接收的转入金额记入个人账户,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得计算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办理时请持你父亲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巴州区社保局现场办理即可。 如还有不明白的情况,请电话咨询0827-5280183。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