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1215035340235 | 来信时间: | 2021-12-15 0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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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屈**** |
内容: | 你好,我在2019年拿到了我的大专毕业证,并将档案放在了通江县人才交流中心,但我2019年12月30日取得了自考本科毕业证,由于不属于全日制,学校不采用邮寄方式,学校只将档案密封好交由自己保管,由于工作原因一直忘记档案的管理。加上明年想考研,想问一下可不可以将档案带回通江人才交流中心和我之前的档案合并。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12-17 15:18
答复意见: 来信人:你好!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学籍档案只能由组织、人社部门或授权的单位才能保管,严禁个人自带和保存。鉴于你的情况,请联系毕业学校将档案密封加盖宣章后由学校直接寄往通江县人才交流中心与专科档案并档即可。
巴中市人才交流中心业务办理,可关注“巴中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专题专栏”,详细阅读“办事指南”,了解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新路径、新方法。市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827-5266033。感谢你的支持与理解,祝你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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