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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集州街道(原南江镇)所属学校30年以上工龄教师关于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兑现省人社厅文件相关政策的诉求

信件编号: 20211201142300124 来信时间: 2021-12-01 14:00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田****
内容: 南江县集州街道(原南江镇)所属学校30年以上工龄教师关于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兑现省人社厅文件相关政策的诉求 尊敬的上级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南江县集州办事处(原南江镇)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已经工作了30年以上的教师,有的老师已经工作35年以上了。我们兢兢业业、甘于清贫的教书育人,为南江每年高考涌现大量“清北”学生及大量优质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申报高级教师的条件均符合,只是因为受高级教师职称结构比例低的限制(小学15%),很难等到一个空缺岗位申报职称,我们很快就要退休了。今年,我们欣喜的看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出现新的变化,特别是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28号)文件将原川教〔2015〕103号和川人社发〔2018〕69文件规定的“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具体标准条件的,可直接推荐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职称)”,调整为“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累计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政策。2020年,南江县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原南江镇调整为集州街道。这一调整,造成原南江镇所属学校变成集州街道所属学校,故今年未执行省人社厅享受职称评审的惠民政策。我们收集查找相关政策,特别是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的相关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南江县“集州街道”仍然是乡镇序列,并不属于城区,具体政策如下。 一、乡镇划分政策依据 (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2008年7月,国务院批复了国家统计局与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共同制定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其中第四条:“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镇区是指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二)《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通过城乡划分代码确认所在地域是城镇还是乡村。城乡分类代码由第15—17位代码组成。城乡分类代码以1开头的表示城镇,以2开头表示乡村。具体含义如下:111表示主城区,112表示城乡结合区,121表示镇中心区,122表示镇乡结合区。南江县集州街道(原名南江镇)、沙河镇、下两镇、公山镇等使用相同的城乡分类代码:121,即镇中心区,均属于镇的范围。 (三)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我们收集到:“发挥县级政府驻地镇(街道)引领带动作用”“被撤乡镇卫生院、学校、警务室等公共服务机构一定时期内运行机制保持不变”等政策依据。说明县政府驻地依然是乡镇序列,不是城市。 (四)南江县人社局、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根据南人社工〔2016〕85号文件,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范围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对当时的48个乡镇划分为一、二类乡镇,其中南江镇被划分为33个一类乡镇之一,并对当时南江镇所属的8所学校教师发放了乡镇工作补贴,2020年12月取消。 (五)巴中市南江县地处秦巴山区腹地,属“四大片区”范围。“四大片区”是国家和我省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有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二、职称评审政策依据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28号,发文时间2020年12月7日)第三条和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社局《关于落实川人社发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1】19号,发文时间2021年4月14日)第二条第六款:“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上一级职称。” 三、诉求事项: 1.请求根据国务院国函办【2008】60号《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的批复和四川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精神以及“四大片区”划分政策,明确县级政府驻地镇(街道)属于镇区。 2.请求按照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在乡镇工作累计满30年及以上的教师,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上一级职称”的政策,并及时组织申报。2021年11月30日申请人员签字:(手印)。共36人签字,盖手印。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人力资源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答复时间:2021-12-03 16:41

答复意见:

来信人: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