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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档案转回巴中

信件编号: 20210317103200885 来信时间: 2021-03-17 10:00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马****
内容: 您好请问在上海读的中专,大专(非全日制),本科(非全日制)的档案资料,学校已经交大于本人,要转回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的办理流程和需要的材料以及可否委托亲友办理。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03-22 09:5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按照中组部、人社部[2014]90号文件规定,档案只能由组织、人社或授权保管的部门才能代管人事档案,严禁个人自带和保存。鉴于你档案自带情况,请将档案拿回毕业学校,由学校通过机要件寄往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由学校开具档案自带证明,本人或委托他人将密封完好的档案拿到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代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