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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咨询

信件编号: 20210221012030908 来信时间: 2021-02-21 01:30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向****
内容: 领导你好,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下。 第一个:我母亲(农民)今年58岁,初次参保时间2011年7月。已参加通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8年),每年大概缴费是8500左右。请问下是否有补缴的机会?60岁能退休。 第二个:我父亲(农民)80年到84年间部队服役4年2个月,其中4年2个月退伍军人事业局回复是算社保年限,请问这4年2个月算不算初次参保时间?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02-23 14:1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13号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规定,您母亲不能补缴;你父亲在连续缴费至65岁时,缴费年限已超过15年,故无需补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