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203202937347 | 来信时间: | 2021-02-03 20:37 |
---|---|---|---|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曹**** |
内容: | 您好,我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后能否直接评中级职称(无初级职称),请问具体流程和需要哪些申报材料,具体在哪里办理,我的电话15619582835,希望来电告知,非常感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专技科
   答复时间:2021-02-23 15:48
答复意见: 来信人: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现根据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后,可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规定申报相应职称。具体文件及要求请关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电咨询,电话:0827-5266285。感谢你的留言。
|